来源: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08:50
为更好地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为土地资产管理及土地市场建设提供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及省厅《关于同步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396)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起草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双鸭山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意见征集时间自2026年7月22日至8月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syskflyk2024@163.com。
二、通过电话方式提交意见,联系电话:0469-6103116。
附件:
附件: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双鸭山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