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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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1期)

发布时间:2026-01-29 16:43

2025年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3食品及用农产品抽检情况公告2025年3期,涉及我12家经营主体2025年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办3批次食品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市2家经营主体和1家生产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双鸭山市尖山区红丽张亮麻辣烫店使用的餐碗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尖山区红丽张亮麻辣烫店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617号)。

二、双鸭山市尖山区一品骨香麻辣烫店使用的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尖山区一品骨香麻辣烫店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2日),大肠菌群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625号)。

三、双鸭山市尖山区李福记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尖山区李福记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2日),大肠菌群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618号)。

四、双鸭山市尖山区日夜兴刀削面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尖山区日夜兴刀削面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2日),大肠菌群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6〕16号)。

五、双鸭山市尖山区那家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尖山区那家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2日),大肠菌群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626号)。

六、黑龙江红兴隆农垦众联食品超市销售的麻山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众联食品超市销售的麻山药(购进日期:2025年10月5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红市监处罚〔2026〕0003号)。

七、双鸭山市岭东区嘉惠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岭东区嘉惠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购进日期:2025年10月13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6〕24号)。

八、双鸭山市红兴隆局直东记兰州拉面馆使用的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红兴隆局直东记兰州拉面馆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4日),大肠菌群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红市监处罚〔2025〕0079号)。

九、双鸭山市红兴隆蛙十九炭火蛙锅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红兴隆蛙十九炭火蛙锅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4日),大肠菌群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红市监处罚〔2025〕0078号)。

十、双鸭山市尖山区宝娟汤火功夫麻辣烫店使用的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尖山区宝娟汤火功夫麻辣烫店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4日),大肠菌群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6〕27号)。

十一、双鸭山市尖山区乾汤麻辣烫店使用的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尖山区乾汤麻辣烫店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7日),大肠菌群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实兴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款,《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64)。

十二、双鸭山市尖山区焦氏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尖山区焦氏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5年10月16日),大肠菌群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实兴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款,《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65)。

十三、黑龙江沁香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双鸭山市岭东区鑫佳阳超市销售的二十九团圆酒(白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黑龙江沁香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双鸭山市岭东区鑫佳阳超市销售的二十九团圆酒(白酒)(生产日期:2024年1月16日),酒精度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春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生产商和经营者分别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生产商2024年1月16日生产的二十九团圆酒经抽样检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涉嫌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的白酒的违法行为。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5〕121号)。

经营者不能提供抽检不合格批次和正在销售批次的黑龙江沁香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75mL/瓶,42%vol二十九团圆酒的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涉嫌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的白酒及采购食品未查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5122)。

十四、双鸭山市岭东区博阳超市销售的万岁河——苞米香(白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岭东区博阳超市销售的万岁河——苞米香(白酒)(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6日),酒精度项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长春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市监处罚〔2025〕123号)。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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