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26-08-12 08:45
8月11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姜宇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月花、邓小冬、董永江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张传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候选人邹长存,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部分人大代表、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双鸭山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中修改涉及生态环境法典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市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推进“好房子”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暨林长制责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关于〈双鸭山市2026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计划〉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备春耕农资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双鸭山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中修改涉及生态环境法典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及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月花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姜宇峰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在会上向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双鸭山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条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马路拉链”问题,建立了年度计划管理、告知承诺制、非开挖技术优先、质量保修等制度规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抓好贯彻执行,切实提升城市道路管护的精准性。审议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中修改涉及生态环境法典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举措,要严格落实修改后的管控措施和处罚标准,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全力奋战三季度、冲刺四季度。要坚持新建和改造相结合、市场和保障相统筹,把切实推动“好房子”建设做成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实事。要统筹生态总长制落实,推动市域林下经济一体化发展,切实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要深挖本土资源,创新宣传引导方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