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26-08-11 08: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抓好法律的宣讲解读、落地普及,8月1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十一次集体(扩大)学习会议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会举行。
蒋和庆、宫镇江、姜宇峰、魏丙新等市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宇主持。
宣讲会邀请黑龙江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秋作专题培训。宣讲中,王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历程、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要原则等方面进行系统解读,讲解条理清晰、内容翔实,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帮助参会人员准确把握了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新时代民族领域基础性专门法律的里程碑意义,把贯彻落实促进法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统筹市县乡各级力量、发挥民族团结模范示范作用,把法治要求贯穿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民族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全过程,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法治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汇聚起各民族携手奋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正式成员、列席成员,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区)统战部部长、民宗局局长,部分乡镇(街道)分管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