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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双尖征公告〔202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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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双尖征公告〔2026〕01号)
发布时间:2025-01-07 10:47
2026年1月4日,双鸭山市尖山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业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双鸭山市尖山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黑政土(08)〔2026〕第002号)批准征收土地0.7384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尖山区安邦乡建胜村兴胜屯面积为0.7384公顷,全部为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6689公顷、其它农用地0.0695公顷。
范围: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尖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足额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至所有权人银行账户,将安置补助费拨付给被征地农民。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建胜村兴胜屯、安邦乡人民政府及黑龙江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包明山,联系电话:6103050。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