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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使用土地预公告(双岭征预公告〔202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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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使用土地预公告(双岭征预公告〔2025〕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拟使用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位于岭东区岭西林场鸡毛沟,共四个地块,均为双鸭山市岭西林场国有土地。拟用地面积:1.2015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1.0682公顷(耕地0.2441公顷、林地0.6946公顷、其他农用地0.129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1333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双鸭山市岭西林场,具体征地范围以征地预公告附图为准。
二、拟使用土地的目的、用途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拟用于独立尾矿库扩建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拟使用的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岭东区政府拟于2025年9月1日使用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使用土地涉及的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使用土地所在的双鸭山市岭西林场、黑龙江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9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包明山,联系电话:6103050。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