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名称: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使用土地预公告(双岭征预公告〔2025〕03号)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使用土地预公告(双岭征预公告〔2025〕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拟使用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岭东区2025-02号地块:位于双鸭山市岭东区八道坝南侧,面积:0.2236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具体征地范围以征地预公告附图为准。
二、拟使用土地的目的、用途
岭东区2025-02号地块拟用于建设能源类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拟使用的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属于由政府组织的能源类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岭东区政府拟于2025年10月21日使用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使用土地涉及的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使用土地所在的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0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包明山,联系电话:6103050。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