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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事业单位
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情况及结果的通报

来源:中共双鸭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0-13 15:09  

市委各部委,市直和在双中省直各党组(党委):

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公示信息报送及日常履职行为,确保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依法依规有序运行,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市委编办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有关情况及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周密部署,规范组织实施。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原则,年初印发专项工作通知,明确抽查范围、比例、频次、流程及有关工作要求。依托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本年度共开展4次抽查,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32家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同步抽取2名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公开抽取信息,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多措并举,全面精准核查。聚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及履职合规性,对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机构职能批复文件等资料,通过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重点检查单位实际运行、履职服务、信息公示和登记事项等情况,做到问题查深、查细、查实,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核查不留死角。

(三)分类处置,强化监管效能。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制发《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举办单位,逐项明确整改事项、法律依据及完成时限;对整改不力、逾期未整改的单位,强化举办单位监管责任,建立动态监管和跟踪督办机制;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单位,由举办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细化推进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将本年度抽查情况和结果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双鸭山”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和查询。

二、存在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绝大多数事业单位能够认真落实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恪守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公益服务职能有效落地。但抽查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登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填报不严谨、日常管理不规范、工作推进不主动、履行职责不及时等问题(详见附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公示内容不够严谨。 年度报告书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不规范、与上一年度公示内容雷同等,不能如实、完整反映事业单位年度运行状况。

(二)单位名称标牌不够规范。主体办公场所未设置单位名称标牌;标牌名称与核准登记名称不符;标牌名称未使用符合国家规范汉字;标牌名称超出核准登记名称范围。

(三)登记事项更新不够主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申请相关变更登记,导致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事业单位撤销或整合后,涉及人员、资产及其他遗留事项处置迟缓,致使事业单位长期不能办理注销登记。

(四)主要负责人任免不够及时。举办单位不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所属事业单位履行负责人任免程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长期由临时负责人、主持工作人员代为履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主体界定不清,履行公益服务职能存在风险隐患。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各举办单位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以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契机,持续强化所属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登记责任意识。各事业单位要压紧压实法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依法登记、依规公示、规范履职理念,持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服务。

(二)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质效。尚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要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未被抽查单位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我办坚持日常监管与抽查核查相结合、精准监管与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持续健全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运行管理,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治理水平。

 

附件:

抽查情况和结果明细表

 

 

中共双鸭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中共双鸭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