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10-09 14:23
九创(双鸭山)煤化工有限公司(机构代码:912305********PP56):
经查明,你单位对2025年10月1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本机关于 2026 年 03 月 09 日对你单位作出(双)应急罚〔2026〕监二事故-00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在2026年3月20日向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提交了《延期缴纳罚款申请书》,申请延期至2026 年9 月20 日前缴纳行政处罚款,本机关于3月20日同意你单位的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申请。
你单位收到上述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决定,也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催告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将行政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缴纳至中国工商银行双鸭山鑫兴支行(账号: 0908020111200530143)。
由于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双)应急执行催告〔2026〕监二事故-005 号),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公告期满,你单位仍未按照要求缴纳罚款,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双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