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08:56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地价管理体系,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地价测算更新工作的通知》(〔2020〕-39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起草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鸭山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意见征集时间自2026年7月22日至8月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syskflyk2024@163.com。
二、通过电话方式提交意见,联系电话:0469-6103116。
附件: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鸭山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告